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汉中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共汉中市浙江商会支部委员会的批复(汉民社党字〔2017〕10号)精神。汉中市浙江商会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由商会会长陈岳明,常务会长姚建忠,监事长、副秘书长徐侠剑三人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同日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并将分工情况报中共汉中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委员会,经汉民社党字〔2017〕17号批复,同意党支部选举结果:陈岳明同志为党支部书记、姚建忠同志为组织委员、徐侠剑同志为宣传兼纪检委员。
汉中市浙江商会支部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
陈岳明会长宣读中共汉中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委员会批复
选举表决
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陈岳明同志在党员大会上强调,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期间,中共汉中市浙江商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这是商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与商会依法自治相统一的具体行动,商会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拓展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确保党对商会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落实,用党建推动商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使商会在汉中“三市”建设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做出应有的贡献。